关于开展学院2010年学生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0-03-10浏览次数:881

   为更好地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,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,推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,学院决定启动2010年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一、申报时间:

   2010年1月14日-2010年3月15日

   二、申报程序及要求:

   1、学生认真阅读《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要求及其实施流程》,明确申报相关要求。

   2、学生自行下载填写《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申请书》并经过指导教师、各系审核后报所在单位团总支。

   3、学生做好项目开题答辩准备工作,3月20日左右统一安排答辩。通过答辩及校级专家委员会审定的项目,统一签订《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合同书》。

   4、请各部、系(院)认真组织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,在3月15日前将上报课题汇总后统一报院团委。

   三、立项范围

   项目要求选题新颖、目标明确,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,项目方案具有可行性。主要包括:生产工艺革新、工作流程优化、管理创新、产品设计和改造、社会调研及其他有价值的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。

   四、申请团队项目负责人条件

   1、申请人为在校大学生。品学兼优,无不及格和不良记录。

   2、申请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,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。

   3、申报项目必须有系领导推荐意见。

   五、创新项目基金扶持方式和监督管理

   创新创业扶持基金(下称“基金”)每年对同一个大学生只支持一个项目。2010年学院“基金”扶持的项目不超过30项,项目完成时间为一年。

   将申报的创新项目分为一般项目、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,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,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,重大项目的资助金额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讨论决定。扶持经费主要在应用技术创新经费、试验发展费用、实验材料费、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费等方面给予资助。

   通过立项审查的项目,项目实施过程需接受监督管理,监理的内容和要求:

    1、创新项目每学期应提供创新研究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,并接受“基金”管理办公室检查。

    2、创新项目扶持经费应专款专用,不得挪用、转让及用于其它方面,如有违反,终止拨款,追回原有资助款额,且项目负责人二年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。学院将对创新项目财务状况定期核查。

   附件:

   1、创新项目申报表、中期检查表、结题报告等

   2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要求及实施流程

   3、关于公布2009年大学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

   4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